@江苏新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规定排队超过200米,待交费车辆有权拒绝交费,收费站如果不执行,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省界收费站因外省治超、交通管制等原因造成排队超200米,今后不再免费放行。
26日,《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再次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更加细化了提高高速服务质量和执行200米免费放行的规定,如果经营管理单位没有按要求放行,将可能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排队超200米
不免费放行的,要罚了
按照原来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收费站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十台以上车辆待交费,或者开足收费道口待交车辆排队超过200米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有权拒绝交费。怎么判断超200米,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在距离收费道口200米处设置免费放行标志。
记者了解到,这个规定自2007年实行以来,确实很多车主享受到了这种“待遇”,但纠纷也有很多,因为即使达到免费放行的规定,收费站不执行也没有任何说法,但在《江苏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中有建议增加一条作为修改稿第六十三条,规定如果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采取免费放行措施的,由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外省原因
省界收费站不再免费放行
在“排队超200米,收费站要免费放行”这一规定执行中,纠纷最多的当属一些省界收费站。
记者了解到,宁杭高速苏浙省界收费站就是“投诉”比较多的一个。市民郁先生说,他就曾经遭遇过“不免费放行”,“当时,我开车到宜兴境内,大概距离苏浙省界收费站约10公里处,车辆严重积压,行驶非常困难,用了1个多小时才到达收费站。”郁先生称,按规定,收费站应该免费放行,但是没有,“后来我投诉到省交通运输厅,对方给我回复,宁杭高速苏浙省界收费站当天车辆堵塞是因为浙江境内查处超载大货车所致,但收费站确实应该免费放行。现在他们已经改正,全部免费放行了,我们会督促他们要与已经被收取费用的车辆联系,将钱退回。”
但是“修订草案”后,这种纠纷将不再存在,一旦“修订草案”通过,因外省实施超限运输检查、交通管制造成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出口拥堵、堵塞的,不适用免费放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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