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沂市高流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财务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该镇政府各机关购买办公用品和一些必需品一律由镇长审批,财政所所长审核,然后在采购申请表上盖章,到市局采购中心进行采购。对于没有到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财政所一律不给报销,层层把关,不给予入账,严格纪律,同时此项业务列入年度考核内容,目前,该镇限制了随意购买意向,压缩了支出,节省了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