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6-11-02 19:32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4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讯 (记者 王漱玉摄影报道)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条例》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明确了工程的建设单位,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销售单位的电梯安全责任,界定了电梯使用单位及其安全职责,规范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电梯检验检测行为,建立完善了执法监督。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和质监部门对该《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

  解读  1
  推行安装安全监控系统
  近年来,在电梯使用中,存在着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损坏不能使用,有的电梯内无通讯信号覆盖,在电梯发生故障时,被困乘客不能及时得到解救,进而引发严重事故的问题,需要安装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
  为此,《条例》第六条规定:“新建的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宾馆、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和图像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住宅等其他建筑新配置的电梯,以及进行重大维修或者改造的既有电梯,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鼓励配置具有图像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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