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钱取钱忘拔卡 “红衣大毛领女孩”取走6500元

发布时间:2016-11-02 19:33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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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新闻热线85608110消息 (记者 张伟 摄影报道) 市民潘女士昨日来电称:“我把银行卡忘拔了,结果被一女孩取走6500元,我希望她能够主动把钱送到彭城派出所。”

       接电话忘拔银行卡  

       潘女士说:“20日下午大约2点40分,我在老年病医院对面的中国农业银行室内取款机第六个机位取钱,分两次取了4000元,接了电话说店里要我回去,我就急忙挂了电话离开。”

       回店后,潘女士收到6条取款成功的手机短信提醒,这才让她想起自己的银行卡忘记在取款机里了。“我的银行卡和手机号是绑定的,取钱成功一次会收到一条短信通知。”根据提醒,除潘女士自己取走的4000元之外,另有他人分四次从潘女士的卡上取走了共计6500元。她赶紧跑回自己取钱的提款机处,可不但没有找到取钱的人,连卡也不见了。

       和盗取钱人还说过话  

       当日下午三点半,潘女士向彭城路派出所报警,警方调出当时的监控录像,潘女士才恍然大悟:“当时我出去后,想开电动车,发现车钥匙不见了,我又回到取款机那找,见到一个穿红衣服大毛领的女孩站在提款机前,我还问她:‘柜台上有没有一把电动车钥匙?’她回答说:‘没有’,是本地口音。后来我在包里找到了,就走了。”

       潘女士说从监控上看,那个红衣女孩手上本来拿着银行卡,到柜员机前发现里面有卡,并没有插自己的银行卡,就直接取钱了。第一次是取500元,接着又连续取了三次2000元,表情看起来很自然,取完没有点钞,把卡直接取出拿走,出门过马路朝西边去了。她认为,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回头找电动车钥匙惊动了那女孩儿,她会取得更多,因为她银行卡里有近五万元钱,而取款的上限是两万元。

      想给女孩儿留条后路  

      “我只想追回自己的损失,并不想追究女孩儿的责任。”潘女士说,“这个女孩看起来也就20岁左右吧,我相信她是因为一念之差没有抵制住诱惑才有这样的行为,如果因为这件事给她带来阴影,留下污点,影响了前途,我真的于心不忍。希望她赶快悬崖勒马,将6500元送至彭城路派出所,我可以给她销案。”目前潘女士已经将银行卡挂失。

      6500元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记者随后和潘女士来到彭城路派出所。接管此案的刘警官说:“因为银行卡在柜员机中30秒无人取就会自动吞卡,并且监控录像中这个女孩儿确实有四次取钱动作,时间上也吻合,可以断定就是她取走了潘女士的钱。监控录像提供的体貌特征非常明显,一定能查出来的,而且也可以通过银行层面去调查,希望这个女孩能赶快自首。”

      刘警官表示:“信用卡诈骗罪的底线是6000元,女孩儿取走了6500元,已经触犯刑法,构成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不能随便销案。她如果自首,法院可以从轻处罚。”

      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江苏忠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孟斌律师说,本案中女孩儿的诈骗行为极易与盗窃罪混淆。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件事情中红衣女孩的行为是在用别人的身份与银行进行公开的现金交易,所以符合诈骗罪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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