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66条之规定,一年内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营运证。
徐州安捷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号为苏C19527、营运证证号为徐00306816的货运车辆,2011年度累计超限运输4次,依法吊销营运证;
车主杨吉永所属车号为苏CL7562、营运证证号为徐11309043的货运车辆,2011年度累计超限运输4次,依法吊销营运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2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组织听证,如要求陈述、申辩或者组织听证,应于自公告之日起63日内(其中60日为公告送达时间)向徐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权力。自逾期之日起,上述车辆营运证被依法吊销。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