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水边拍写真落水 芭莎贝儿拍摄地点遭质疑

发布时间:2016-11-02 22:42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3

胳膊、膝盖被划伤,家长质疑儿童摄影店选择的拍摄地点存在安全隐患;

摄影机构负责人称愿意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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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中午,姜先生带着6岁的女儿在汉文化景区内拍摄儿童写真,在拍摄过程中滑到水里。虽然女儿及时获救,但见女儿胳膊和膝盖被划伤,姜先生心疼的同时,质疑芭莎贝儿精品儿童摄影店选择的拍摄地点存有安全隐患。

顾客:女儿水边拍照落水
    “那个地方能拍照吗?这样安全吗?”在位于解放路的芭莎贝儿精品儿童摄影店里,姜先生显得有些激动。
    见到女儿滑进水里,姜先生连手机、钥匙都没来及掏,就跳进水里救女儿。距离女儿较近的摄影助理下水,首先将女儿救了上来。
    在店里,姜先生的女儿裹着衣服缩在大人怀里。姜先生的衣服也湿了。姜先生讲述拍照的过程:上午11点,在店里化好妆后,随影楼的车前往位于汉文化景区的摄影基地拍照。在拍摄第二套造型时,摄影师选择一处亭子边带水的背景,要求孩子站在水边的石头上拍照。“当时我就觉得那个地方不太安全,石头那么小,旁边全是水。”姜先生说,他站在拍照地点的对面。不一会儿,就听到摄影师说:“把腿并拢些”,女儿就在石头上挪了挪,突然滑到水里去了。
    最令姜先生无法接受的是,现场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摄影店一方居然还说这种情况很平常。


摄影师:以前也遇到过这种情况
    为姜先生的女儿拍摄照片的是摄影师李先生。李先生说,在拍摄前,曾和家长沟通过要选择丰富点的背景。为了让拍摄出来的效果好些,当时就让姜先生的女儿站到靠近水边的一块石头上。“让她一手扶着身边的大石头,另一只手去泼水。”在拍的时候,李先生也提醒孩子要扶稳。也许是孩子没扶好,就滑到水里了。

    当时,距离孩子最近的就是摄影师李先生和助理张先生。张先生看到孩子落水后立刻跳进水,把孩子抱了上来。说着,李先生还打开姜先生女儿拍摄的照片,他指着一张孩子站在水边石头上的照片说,这就是滑落水的地方。看得出来,那块原本不大的石头上全是水,姜先生的女儿蹲在上面。
    李先生还说,当天有好几个孩子在这里拍照,而且是同一个位置。“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的孩子还跳到水里玩,水其实很浅,而且身边有这么多人,能保证孩子的安全。孩子落水后,也是我们的助理第一时间把孩子抱上来的。”李先生说。


摄影机构:希望顾客提出处理方案
    姜先生的女儿指指胳膊和膝盖上红红的划痕说:“这里疼,还有这里疼。站的那个地方有点滑。害怕。”
    姜先生认为,摄影机构应该首先保证顾客的安全,而不是单纯去追求拍照的效果。直到昨日下午4点左右,双方仍没有就此事达成和解意见,姜先生一家带着孩子离开。
    昨日下午6时,摄影机构的负责人林先生打来电话称,拍照的地点都是他们精心挑选的,工作人员也都是非常爱孩子的人。对于这次意外,他们愿意积极与顾客沟通,希望姜先生能够提出处理方案,只要是合理的都会与对方协商解决,9日打算再与顾客沟通。
    之后,姜先生的妻子曹女士说,她老公的手机已彻底开不了机,孩子回到家后也一直说害怕,而且一个劲的喊这儿疼那儿疼。“我们希望摄影机构能给个合理的说法,他们说明天5点之前给我们回复。”曹女士期待有个合理的答复。


律师:发生损害与水深水浅无关
    彭城晚报专家顾问团成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认为,摄影机构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它的行为有无过错,有没有造成损害后果。发生损害与水深水浅无关,主要是看孩子在拍照时从石头上跌下来是否受伤了。如果造成了伤害,摄影机构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摄影机构在提供摄影服务时,有义务保证拍照者的人身安全,如果由于摄影机构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顾客受到人身损害,理应赔偿。作为孩子的父母具有监护义务,应尽到监护责任,对遇见危险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对危险行为没有进行阻止,也负有一定责任。

    刘茂通认为,这起纠纷如果顾客按服务合同关系起诉,摄影机构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按侵权关系分析起诉,摄影机构负有赔偿责任,家长负有监护责任。至于家长下水时损坏的手机为另一法律关系,顾客可以与摄影机构协商解决。

晚报新闻热线85608110消息(记者 文新)记者 白雪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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