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少女赴约游山 险被网友杀害

发布时间:2016-11-02 22:4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8

去年7月,上学的高一女生丹丹为打发无聊的暑假生活,在网吧上网,并且偶然的机会认识家住贾汪区某镇的网友宋强。宋强21岁,虽然只有初中学历,也没正式工作,可是凭着多年社会经历,将自己包装成一名幽默风趣的有志青年形象。

在网上,宋强谈吐风趣,总是能把丹丹逗得哈哈大笑,丹丹几乎什么话都会和宋强说,宋强也耐心地听着这个小女孩的各种烦恼,还时不时地给些建议。丹丹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有共同话题的大哥哥,两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宋强邀请丹丹去郊区爬山赏花,丹丹一口答应。

2013年8月5日,因为天气炎热,上山游人稀少。在约定的地点,精心打扮的丹丹焦急地打量着从身旁走过的人,虽然和宋强在网上聊了快一个月,可她从来没和他视频见面过。正是因为这种神秘感,丹丹对宋强非常期待。

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一下丹丹的肩膀,丹丹回头一看,是名20多岁的青年男子。“你是丹丹吧?”男子问。丹丹这才确定眼前的是宋强,可是这个人个子不高,其貌不扬,丹丹心里有些小小的失落。

本来带着一丝浪漫幻想的丹丹,对宋强的印象并不好,她感觉和自己网上聊天的人跟眼前的人判若两人。因此,两人上山时几乎没什么语言交流。宋强也没有像网上表现的那样风趣幽默,而是时不时地盯着丹丹看。

直到两人爬到山顶,宋强原形毕露,他将丹丹强行拖到一个隐蔽的山洞里,欲实施奸淫。因丹丹反抗,宋强用刮胡刀片抵住丹丹脖子,进行语言威胁,并用鞋带将她手脚捆绑,还将丹丹裤子口袋中掉落的手机、零钱等物品占为己有。宋强强奸未遂,产生杀人灭口的念头,用刀片在丹丹脖子上连划三道,拿起鞋带缠住丹丹脖子,欲将其勒死。丹丹奋力反抗后被勒昏。丹丹醒来后,逃下山报警求救。

今年1月,贾汪法院经审理,判决宋强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


这都神马年代了,为毛还有脑残少女网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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