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途经徐贾快速通道,发现在快速通道的上方新建了两块双向巨大的LED显示屏,不停播放贾汪的风光视频和风景图片,画面绚丽多彩,很是吸引人。。。但是,在快速通道的道路正上方设立这样的广告显示屏是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是否影响行车安全?本人驾车通过时,在很远的距离,就不由自主的盯着看,想必别的驾驶员也会有同样的举动。
从贾汪返回时,夜晚来临,距LED显示屏几百米就感到前方强烈的剌眼亮光,随着灯光的跳跃,各式图案也不时出现。同车的朋友说,屏幕太刺眼了,晃得什么也看不见。开车时根本看不清显示屏后的路况,显示屏的亮度超标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回来后,咨询医生了解到,“人眼对高亮度彩光很敏感。短时间的色彩跳跃,易产生视觉盲区。LED显示屏天黑时与周围环境色差大,红色、黄色等彩光会让眼睛难受。显示屏离人更近,对人眼造成伤害更大。LED显示屏近距离对司机和行人持续闪烁,瞳孔来不及收缩,遇到高亮度白光刺激,甚至会短暂致盲,造成交通事故,会造成视网膜感光细胞损失,会诱发或加重白内障病情。
如此一来,可想而知在此高速运行的车辆安全与否了,这那是广告牌,这简直就是一个“马路杀手”,你宣传贾汪没错,但不能拿人们的生命安全作代价。请交通管理部门实地检查一下,是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是否对行车造成影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也希望从此通过的驾驶员在此集中精力,安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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