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客车出故障 未观景点费要退

发布时间:2016-12-05 14:4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方女士带着4岁的女儿琪琪参加了某旅行团的南方5日游。在第4天前往某森林公园时,方女士乘坐的客车出了故障,被迫停留在半路上。当时,天公不作美,不一会就下起了小雨,琪琪由于贪玩被雨淋湿了,得了感冒。为照顾琪琪,方女士只得放弃第5天的行程。

 

    旅游结束后,方女士找到旅行社理论,认为由于旅行社没有提供好用车,导致琪琪在等新车的过程中被雨淋感冒,因此旅行社应退回当天和第5天的景点门票费用,并且支付琪琪的医药费。旅行社说只能返还当日景点门票费,但不能返还第5日行程的相关费用。

 

    密云检察院经调查认为,出发前,旅行社没有做好用车前的性能检查工作,引起车辆在去景点过程中出了故障,这是导致当日观赏景点延误的直接原因,旅行社应返还游客当日延误的景点费用。但琪琪感冒与车辆出故障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是下雨后琪琪贪玩、方女士没有尽到监护义务所致。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旅行社只承担当日耽误的景点费用,不承担琪琪的医药费和返还第5天的景点门票费用。(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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