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频频“倒卖”游客 服务一到国外就“缩水”

发布时间:2016-12-05 16:4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关键词:倒卖拼团


    【案例】市民孙先生找到一家熟悉的旅行社,报名参加新西兰旅游团。因为这家旅行社并没有组织境外游资质,孙先生很快被“倒卖”给了另一家知名旅行社。结果,孙先生在新西兰乘坐大巴时发生车祸,盆骨、右腿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9级伤残。回国后,孙先生将“一手”、“二手”旅行社全部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7万余元。庭审中,两被告互相推诿,都称与孙先生不存在合同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先生交纳了旅费给“一手”旅行社,两者显然是合同关系。而“二手”旅行社以自身名义组织了出境游,并具体办理了交通、住宿等相关事宜,与孙先生也构成合同关系。据此,法院判决两家旅行社共同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孙先生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


    【法官评析】规模较小或是没有境外游资格的旅行社招揽到游客后,再“倒卖”给大旅行社拼团,是出境旅游团最常见的组织方式。然而,一旦游客在旅途中受到损害,“一手”、“二手”甚至“三手”旅行社经常互相推诿,不愿承担责任。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在旅行社转手后旅客遭受损害的,一、二手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


    关键词:服务缩水


    【案例】新婚夫妇刘小姐和丈夫参加了某旅行社的“德奥瑞9日游豪华团”度蜜月。根据合同的约定,旅行中所入住的饭店都应是“准五星级”标准。但刘小姐和丈夫入住位于纽伦堡的所谓豪华饭店时,发现房间里的地毯破旧不堪,客厅里的墙纸也有好几处脱落。更让刘小姐难以接受是,行程中原本定下的几处景点,旅行社皆以时间不够为由而没有前往。刘小姐回国后便以旅行社服务“缩水”、严重违约为由告到法院。


    庭审中,旅行社辩称,国外的星级标准与国内不同,“准五星级”只是一种形容。法院经审理认为,旅行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构成违约。后经调解,旅行社同意赔偿刘小姐1500元。


    【法官评析】合同中承诺的服务“缩水”,是境外游纠纷中最典型的一种。游客到国外人生地不熟,语言又不通,吃了亏一时也投诉无门。此案提醒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准确,拒绝出现“准×星级”等模糊用语。


    关键词:私吞保费


    【案例】市民张女士和母亲与一家旅行社签订合同,参加“新马泰”旅行团。根据约定,旅行社要为母女两人代办旅行社责任险、人身意外险、航空意外险等保险。可就在泰国行程的第3天,张女士的母亲在泰国遭遇车祸,当场死亡。然而,就在张女士准备找保险公司理赔时,才发现旅行社根本没为他们投保人身意外险,于是将旅行社告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旅行社没有按合同约定为张女士及其母亲办理人身意外险,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判决旅行社赔偿张女士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


    【法官评析】收了旅客的保费而不投保,已成一些资质不佳的旅行社的“潜规则”,尤其是在出境游纠纷中,旅客需要买的各种保险五花八门,旅行社更容易“浑水摸鱼”。虽然此案的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请,但也提醒游客,在委托旅行社代办保险等相关事宜时,一定要主动索要单据。


    新闻提示:我市近3年境外游纠纷官司年递增15%


    前不久,因日本发生地震海啸,引发不少日本游退团纠纷。记者了解到,近3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受理的境外旅游纠纷案件以15%的幅度逐年增长,纠纷原因主要集中在旅行社无境外旅游资质却擅自组团、不经游客同意增减或变更旅游项目、降低服务等级标准等。法官提醒游客,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一定要规范、详细,对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和游览项目、购物次数等进行明确约定,方便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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