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接导游涉嫌诱导购物并言语侮辱游客投诉案

发布时间:2016-12-05 20:12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2016年2月5日,省旅游质量监督办公室接到入境团队游客陈某、林某来信,信中表扬了全陪导游杨某,同时投诉了苏州地接导游沈某(投诉信中称“沈阳”有误)涉嫌诱导购物并使用低俗语言侮辱投诉人。我办立即组织调查工作,责成南京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针对投诉人所称该入境团队全程地接社江苏金桥国际旅行社展开调查,后进一步责成苏州市旅游局展开对被投诉导游沈某的查处工作。调查情况:经查,投诉人陈某报名参加的1月5日至11日“江南6晚7天游”的旅游团队是由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接待的,该团的旅游车辆是江苏金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陪导游杨某是由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派遣的,投诉人陈某对全陪导游杨某的接待服务表示满意,并提出表扬。投诉信中主要反映苏州地接导游沈某在旅游接待服务中,对投诉人及其他游客存在侮辱性和不文明的语言。经查,该旅游团在苏州的旅游接待是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苏州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地接导游沈某是由苏州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派遣。被投诉导游沈某系苏州中旅国际旅行社委派这一信息,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针对导游沈某涉嫌侵犯游客人身权利问题展开调查。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于2月29日正式约谈了苏州中旅副经理陈某,详细了解本次旅游情况;于3月1日对涉事沈某进行了约谈调查。调查过程中,导游沈某表示其并非主观恶意出言伤人,但是承认自己带团过程中存在用语不规范、开玩笑不恰当,也意识到可能给部分游客造成了不愉快的感受。经查,导游沈某注册在苏州市导服中心,而此次接待活动未经苏州市导服中心出具导游员借调委派手续,系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当天行程由苏州中旅国际旅行社以接待通知书形式告知沈某,所有景区(点)以苏州中旅国际旅行社名义签单,并支付给导游沈某带团酬劳200元。处理情况: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根据《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导游、领队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端正,故对导游沈某处以罚款1000元人民币。同时,责令苏州中旅强化内部管理。苏州中旅国际旅行社对导游沈某作出书面处理意见,要求沈某手写书面检查,并对其停团半个月以示训诫,旅行社及导游的书面材料拍照后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投诉人陈某和林某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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