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经营出境游业务案

发布时间:2016-12-05 20:12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今年3月17日,省旅游局收到举报信件,反映华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华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未取得旅游主管部门许可经营出境游业务。此案是《江苏省旅游条例》实施后省局接到的第一起举报案件,被确定为省局督办正式件转南京市旅游委查处。(一)案件调查情况:经调查,华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南京游客赵某签订了“广深珠+越南十四日游”专列旅游报名协议,并交纳了3470元旅游款;华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南京游客凌某、方某分别签订了“南中国十日专列”(含香港、澳门)专列旅游报名协议和团队补充协议书,并交纳了6020元旅游款。在被南京市旅游委检查后,上述2家单位立刻停止了该违法行为,并将游客转至具有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参团出游。(二)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分别给予上述2家单位罚款人民币2000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处罚结果列入“南京市七日双公示系统”,并在“南京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网”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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