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游客,就要罚得让其心疼

发布时间:2016-12-06 12:25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7月18日,12名参加港澳游的南京游客,因拒绝买烟,竟然遭到珠海地接社的女导游谩骂。回家后,游客杨先生将这名导游骂人的视频放上网,并且到南京市旅游园林局质监所投诉组团社南京市中国旅行社,质疑其推“零负团费”团,损害游客利益。


  此前,香港女导游阿珍骂内地游客购物不够多的视频,已经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如今,这个题为《珠海女导游谩骂南京游客———一包香烟引发的血案》的网络帖子又在网上疯传,无疑更加令人关注。一连串导游强迫内地客购物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港澳游的名声。


  香港那位名叫阿珍的女导游,因辱骂安徽游客和强迫游客购物,被香港旅游业议会吊销导游证照,负责地接的旅行社则被罚款4.75万元港币。而发生在南京游客身上的这起珠海地接社女导游谩骂游客事件,有关方面也于日前做出了处罚决定:南京市旅游质监所对组团社南京市中旅罚款3万元,并从9月1日起停业整顿一个月;珠海旅游部门则对骂人的女导游罚款5000元,并因她是无证上岗,而对安排她工作的地接社深圳康辉被处以3.5万元的罚款。


  应该说,南京、珠海两地所作出的处罚,还是比较严厉的。尤其是南京市中旅被停业整顿1个月,且适逢“十一”长假,可以说非同小可。


  正值游客报名如火如荼之时,让一家旅行社停业整整1个月,这样的处罚力度是不是有点偏大呢?要我说,一点也不大。对于欺诈游客的行为,就当罚得让其心疼,否则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想想游客被侵权时的无助,以及事后维权难的无奈,就是将旅行社取缔,也不为过分。而对于旅行社来说,如果仅仅罚款,恐怕真的尤如“毛毛雨”,停业整顿,则是致命一击。据悉,这也是新的《旅行社条例》自去年5月1日起实施以来,全国查处“零负团费”团的首例案件。因此说,此事对其它旅行社的经营与服务来说,无疑具有警示意义。


  据悉,对于旅行社来说,通过出售旅游产品获利只是一个方面,其它方面的隐性收入,也很关键。比如吃、住、行、购等方面的折扣和回扣,就是一笔不菲的利润,还有早已形成“潜规则”的自费项目,其中的回扣更是数目可观。有了利益驱动,导游就会不遗余力向游客宣传购物点及自费项目。笔者曾随团出境旅游过,返程时,国内随团导游一再向我们介绍当地电子产品的便宜,建议我们买一些带回。甚至最后快要进飞机场了,听说我们之中有人动心,他还要带其去买。如果没有利益回报,导游会如此积极地向游客宣传、介绍,甚至没达到目的时会恼羞成怒,破口大骂吗?


  真的很费解,旅行社之间为何热衷于“副业”收入?为何不能实打实给旅游产品定价,给游客一个准数呢?比如,是否可以偿试推出无自费项目的旅游产品呢?也就是说,将行程中要安排的参观、游玩等项目,统统列出来,一次性算清本旅游产品的最终价格,然后保证不再安排其它任何自费项目。这样,游客购买该旅游产品时,价格定多少,实际就花多少,除了买点小纪念品,基本不需再额外花钱,这样,即便价格高点,游客或许也能接受。不管出于什么考虑,对于旅行社来说,提高利润都不止一条路,适当偿试推出没有自费项目的旅游产品,没准真比搞什么“零负团费”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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