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之后的重生

发布时间:2016-12-06 13:5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3


  4月29日,台湾阿里山小火车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阿里山小火车事故广州处置小组”从广州出发,历时9个多小时,当晚11时抵达阿里山。


  处置小组成员共有17位,除12名家属外,另5名工作人员分别来自广东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组团旅行社和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调解处理中心这三家机构。


  谢学坚是调解处理中心的唯一代表,他的另一重身份是江泰保险经纪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谈到12天的台湾之行,谢学坚告诉记者,此行目的:一是探望伤者,安抚家属情绪;二是针对赔偿问题,向家属提供保险顾问服务。


  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是统保示范项目的保险经纪人。


  昔时的鸡肋


  截至今年一季度,全国旅行社总数达到了23269家,但大多规模小、实力弱、抵御风险能力差。例如,黑龙江省600多家旅行社中,一年接待人次超过5万的旅行社不足1%。


  俗话说,“行船跑马三分险”。旅游活动链条长、环节多,涉及吃、住、行、游、购、娱六方面,全程中又包括酒店、餐饮、景区、航空、铁路、汽车、游船等多个服务提供商,旅行社急需防范和转移风险。


  根据2001年国家旅游局出台的《旅行社投保旅行责任保险规定》,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所谓旅行社责任险,就是承保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游客损失和伤害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


  然而,旅行社责任险的发展并不如人意,几乎变成了鸡肋。开办之初,每份旅行社责任保险保费为1万元,保额为200万元。随着保险市场竞争加剧,到2005年,全国平均保费已降为5932元,一些旅行社甚至只为应付年检突击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千元保费的保单也曾出现过。


  保费过低,导致保险保障不足、不全,无法满足旅行社转移风险的需求,再加上索赔困难、赔付效率低下等问题导致旅行社投保积极性不高,同时,过低的保费也导致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不高。据了解,市场份额最大的人保财险,旅行社责任险全年保费收入也不过3900万元。


  我国旅游业却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据统计,2010年,国内游21亿人次,入境游5500多万人次,出境游5700多万人次,出境旅游目的地扩大到140个国家和地区。波士顿咨询公司调查报告显示,到2013年,中国有望赶超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旅游市场。国内游市场预计每年将保持16%的增长,到2020年市场价值将增至3.9万亿元,出境游市场也将增至日本的3倍。


  如何化解保险保障与旅游市场发展不匹配的问题?这成了萦绕在旅游业人士和保险人脑海中的一大问题。


  全国统保


  在全国统保之前,已有部分省市开始试点旅责险统保。山东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马尚英介绍,山东省旅行社协会早在2006年就已开始组织实施省内统保,但全国各地赔付标准不一,给旅责险跨区域赔偿造成了很大麻烦。“如果实行全国统保,全国执行一个服务标准、一种赔付机制,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马尚英的观点得到了北京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处长刘莉莉的赞同。刘莉莉认为,由于旅游活动流动性非常大,单个地区的统保不能解决全国范围内的问题,一些跨区域的理赔问题还是无法解决,需要国家旅游局出面统筹,进行全国性统保。


  近些年,中国保监会与国家旅游局携手推动旅行社责任保险的完善工作,扭转“旅行社不满意、保险公司没兴趣”的状况,并从实践中逐渐明晰了“集约化”的发展思路。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副司长刘小军解释说,大部分旅行社规模较小,“那么小的‘芝麻’,去跟那么大的保险公司谈判,以小搏大,得不到最优惠的条件。而保险公司对这些小‘芝麻’,兴趣也不大。所以搞集约化,也就是统一投保,可能是个出路。”


  经过3年筹备, 2009年,在中国保监会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国家旅游局启动了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示范项目。统保示范产品从2009年12月1日开始销售,从2010年1月1日开始生效,采用“1+6”服务模式。6家共保公司的分配比例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中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10%。参加统保示范项目的6家保险公司统一从2010年1月1日起,停售其他类似产品。


  据悉,统保示范产品坚持“不排他、不强制”原则,旅行社仍然可以购买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


  行业合力服务社会


  “统保示范项目是真正具有行业属性的项目”。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副总裁张志安告诉记者。


  统保示范项目采取“一切险加列明”的方式确定保障范围。值得注意的是,旅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以往界定困难的责任被明确列入保障范围。这一做法实则颠覆了传统责任险的原则,传统责任险赔偿是基于侵权责任,而统保项目不仅基于侵权责任,还囊括了违约责任。


  统保示范项目中每人赔偿限额从过去的8万元提高到现在的最低为20万元人民币,并设计了从20万元至100万元的限额。除基本责任险之外,项目还设置了五项附加险,如拓展费用保障保险。谢学坚告诉记者,此次阿里山小火车事件,有旅行社投保了这一附加险,统保示范项目在4月30日即预付了10万元,用于投保相应保险的旅行社工作人员、游客家属赴台费用等事宜,并将根据事故处理需要及治疗进展启动医疗费用预付。


  统保示范项目还建立了调节处理机制,应急快付、垫付、预付机制,超赔机制,通赔机制等多种创新机制。统保产品保费总收入的15%或3000万元人民币被作为统保赔付基金,由独立于保险公司的专设账户统一管理。该基金的一定比例还作为公共紧急救援基金,用于支持造成重大影响、特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救援。


  以2010年的“3·14”大同重大交通事故为例。内蒙古某旅行社组团海南四飞一船9日游,乘坐由海南某组团社租赁的大同某旅汽的大型客车由内蒙古至山西太原机场,在山西大同市绕城高速公路,由于雪后路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包括司机在内的12人死亡、18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所幸的是,上述两家旅行社均加入了统保示范项目,调解处理中心接到报案后,即协调山西、内蒙古的调处员和总部的同事从三地赶往大同,协助政府处理事故。待责任确定后,调解处理中心及时垫付85万元,并协调地接社的保险公司预付55万元,保证受伤游客得到及时治疗,解决了旅行社资金上的燃眉之急。


  力争投保率达80%


  2010年6月下旬,国家旅游局就统保示范项目开展第一次满意度调查,各地旅行社、旅游部门对保险经纪服务的满意度在7.5分左右,旅行社对保险公司的满意度在7.4分左右。


  北京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质检部责任险负责人刘岩芃告诉记者,参加统保示范项目最大的感受,除保额提高、保障范围更广外,“旅行社的话语权增加了。”北青旅在2010年参加统保项目后,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遇到过责任险的理赔案件,但是“合同会根据我们每年的反馈意见进行一些修改,合同内容更加贴近旅行社实际和需求。”


  长沙市旅行社协会会长黄朝晖代表该协会133家会员对统保示范项目表示欢迎,“全国统保一盘棋,一样的标准,一样服务体系,跨区域理赔的问题解决了,更加有利于保障旅行社的发展。”


  张志安还告诉记者,例如云南,过去法院受理的案子,1/3为旅游纠纷、1/3为离婚案件、1/3为其他。自从有了统保项目,1/3的旅游案件消失了,“游客有问题不找法官,而是去找调解处理中心。”


  据统计,2010年统保示范项目实现保费收入6500万元,统保率达到53%,赔案6019件,预估损失为3000万元。截至2011年2月15日,有效投保2011年度统保示范项目产品的旅行社已突破12000家,保费过亿元,统保率超过55%。


  旅游行业在欢迎统保示范项目的同时,保险业对统保示范项目也是认可的。一方面去年该项目至少没有亏损,甚至略有盈余,另一方面有利于积累相关数据,研究旅游行业风险发生的规律和机理,如时间、地域、类型分布。“比如我们发现,出险事故中,单位团比较多,又比如,意外伤害占到事故发生的近一半。这有助于行业通过产业链、打造风险链、进而建立保险链。”张志安说。


  去年年底,国家旅游局发布《关于推动实施2011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旅游局将推动实施统保示范项目作为构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实现旅游业和谐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并提出力争在2011年实现全国统保率达到8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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