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怎样“管”导游?

发布时间:2016-12-06 16:5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客人的意见和评价直接关系到导游的就业机会。出现对导游的服务质量投诉,旅行社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该导游。旅游局收到投诉后也要进行调查,情况属实则发出警告,多次被投诉者会被取消导游资格。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以前,每位注册导游要用统一印制的表格,向旅游局报告过去6个月的接团量。导游不必全报,但不得少于6个团,否则须作出书面解释,旅游局视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其资格。同时,注册导游每3年必须参加一次导游知识考试,通过者旅游管理当局为其换发新导游证,否则不换发新证,取消其导游资格。此外,新加坡旅游局还每年组织一次在册导游讲座,为期半天或一天,向导游讲授处理人际关系和紧急情况的方法,提供最新资料,以使其更好地完成工作。


    以色列


    实行导游培训和资格考试制度时,明确规定导游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年满23周岁;第二、参加导游职业培训;第三、通过导游资格考试并经申请、推荐、审核而取得导游资格证书。以色列旅游部发给每个导游统一编号的导游证和胸卡,导游在国内提供导游服务时,必须佩戴胸卡以接受监督和检查。对违章导游,旅游部将收回导游证和胸卡,取消其资格,并且一般不批准其重新参加导游培训和资格考试的申请,因为这样的导游没有哪家旅行社会使用。因此,一旦被取消资格,就意味着永远失去了从事导游工作的权利。


    日本


    运输省委托国际观光振兴会组织导游考试。还规定,通过考试、申请、登记取得翻译导游执照者,必须参加观光振兴会组织的短期培训后,才能上岗当导游。 在日本,除各种法规监督外,游客是导游最好的监督、考评者。都道府县接到游客对某位导游的投诉后,就不给该导游介绍工作,情节严重者吊销其执照。


    英国


    英国国内导游的培训和资格考试归地方旅游局负责,国家旅游局不管此事。一般各地参加培训并通过资格考试者,获得资格证(blue badge蓝章),成为合格导游。但是,并没有法规规定所有的导游员都必须参加并通过资格考试。获得蓝章者只是较易被雇佣,没有蓝章者也可当导游。


    澳大利亚


    导游是自由职业者,没有专门的机构去进行监督和管理,主要靠其雇主根据游客的反映,增减付给导游的薪金或作出是否留用的决定,来实施监督管理。对不合格的导游,目前尚无任何处罚规定。


    德国


    德国没有职业导游,所有导游都是临时、兼职或业余的。所以,德国不设导游资格考试制度,当导游不需要导游证和导游资格证明。只要能证明身份,有旅行社雇佣,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导游。为了给导游爱好者提供证明资格的机会,德国旅游组织协会规定了导游工作范围和主要任务,制定了包括导游资格考试大纲、规则以及自愿参加原则在内的导游资格考试制度。通过考试者获得资格证明,但持证人仍不能成为职业导游,资格证只能证明有能力和有资格,有证的好处是在激烈的竞争中较为有利,能争取更多的被旅行社雇佣的机会。(邵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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