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旅游部门下发通知号召全市旅游行业认真学习贯彻《旅行社条例》

发布时间:2016-12-06 18:0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2009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0号令发布了《旅行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发布和施行,是旅游立法工作的重要成果。近日,市旅游部门专门下发关于学习贯彻《旅行社条例》通知,要求全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旅行社要把《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旅行社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要拟定学习计划及具体方案,并予以真正落实。结合旅游系统“五五”普法宣传工作,开办网络宣传专栏,采取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手段向全行业和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活动。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举办行业管理部门、旅行社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学习培训班。二是要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旅行社行业管理涉及面广,除了主要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之外,工商、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也依法负责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条例》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属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认真研究相关执法工作规程,制定旅游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完善旅游质监所(执法大队)委托授权,加大执法力度,拓展旅游市场管理新局面。

 


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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