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保险”应成为行前考量

发布时间:2016-12-06 18:3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由上海市旅游局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共同主办的“2009旅游保险论坛”今天在沪举行。

    本次论坛透露,今后,市旅游部门和保监局将在大众媒体开设旅游保险知识与案例分析专版专栏,每季度定期发布最新旅游保险资讯,以提高全民旅游安全意识、呼吁全民快乐安全旅行的任务。本次论坛发布了几大旅游保险案例——

 

    1、游客遭遇汶川地震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时,游客李某正跟团在四川都江堰游览,不幸遇难。李某因为单位已为其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以出行前没有为自己投保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在接到李某单位报案后,审核认定该事故属于团意险的保险责任,给付受益人身故保险金。

 

    2、欧盟国家医疗运返

 

    游客李某2008年在北欧国家挪威游玩时,突发急性病住院。李某委托导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电话后确认李某已投保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境外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随即委托国际SOS对李某进行转运工作。

    SOS委派一名医生陪护李某坐车去机场乘商务航班回国,机场提供轮椅并协助登机。经过2天的住院及4小时的旅程,李某顺利回到北京。

 

    3、1·30赴美车祸事故

 

    美国时间2009年1月30日一辆载有20名中国游客的大巴在驶往美国亚利桑那州的93号公路上突然翻车,直接造成6人死亡,10人受伤,数名游客伤势严重。伤者得到及时救治,6名遇难者遗体搭乘班机顺利返回上海。目前各项理赔工作正有序进行中。

 

    4、游艇倾覆10年官司

 

    香港某大型旅行社组团前往菲律宾观光旅游。游艇途经马尼拉湾时突遭暴风雨,船体倾覆,7名团员落海丧生。

    使遇难者家属及幸存团员更痛苦的是,旅行社方面只为团员购买了最基本、赔偿额度很低的意外保险,赔偿金根本无法弥补倾覆事故对团员们造成的巨大伤害。

    因为旅行社和团员双方在赔偿事宜上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团员一方开始向法院起诉,旅行社开始了长期的应诉。此案审理时间长达10年之久,最后终审裁定此案过亿港元的高额赔偿金由旅行社承担,不日该大型旅行社被迫关闭。

  • 上一篇:西藏新批25家旅行社 挂靠旅行社翻牌转正 接受监督更阳光
  • 上一篇:海南海口:3100万元重奖航空公司和旅行社
  •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