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的雪灾、地震到最近的甲型H1N1流感,外出旅游的安全问题成了市民出游时关注的焦点,而保险保障无疑是一颗最重要的定心丸。记者日前获悉,由保监会与国家旅游局联合起草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日前开始征求意见,管理办法一旦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了保险责任赔偿的下限,游客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能低于20万元。 “出了意外,起码可以很及时地去处理吧,比如说不用担心身上没有钱啊,或者受伤啊什么的,没有办法及时处理,对生命就会造成威胁。”南京市民张小姐每逢假期都会安排出游,但她觉得安全问题始终是心中的一块大石头。日前,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正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其中规定这个《办法》正式实施后,游客在参加旅行社出游时,在旅途中遇到事故受伤后,保险公司将会先垫付全部或部分抢救费用,这给游客的生命安全尽可能地提供了保障。游客一旦参加了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就享有这一项保险的权益。 “以往游客遇到意外伤害,由谁来垫付抢救费无明确界定。管理办法实施后,对这一点有了明确规定,对旅行社、地接社、游客都有保障。”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旅行社或受害人通知后,经核对不属于保险责任免除情形的,应当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根据新办法的规定,旅行社需要强制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当旅行社由于疏忽、过失或因发生意外事故,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赔偿责任,在该责任险的承保范围内。根据管理办法,责任限额由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如果限额不足20万元的,旅行社有可能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