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暑期出游需谨慎 慎选择旅行社和旅游项目

发布时间:2016-12-07 11:2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4

 

 

    新华网成都8月13日专电(记者黄毅)暑期学生纷纷外出旅游。四川省消委会日前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学生和家长,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较低,暑期出游需谨慎选择旅行社和旅游项目。

    目前正值暑期,学生外出旅游的热情陡增,很多家长纷纷给孩子报名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各类活动。然而,在不甚规范的旅游市场中,学生作为较为特殊的消费群体,合法权益往往比成年人更难得到保障。

    四川省消委会介绍说,根据近期接到的咨询和投诉情况,学生暑期出游容易出现以下问题。适合青年人的旅游项目安全因素欠考虑。漂流与海岛线路是学生暑期旅游的两大热点,但学生群体的年龄特性决定了他们缺乏谨慎选择旅行项目的能力。与漂流和海岛游密切相关的涉水、交通事故,是暑期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

    容易误入“零(负)团费”圈套。在近期的旅游市场上,个别人员或非旅行社单位散发“零(负)团费”的旅游小广告,这些小广告容易迷惑经济能力相对较低的学生群体。殊不知,在零(负)团费的背后,极少量的旅游景点、大量的自费项目、充斥整个行程的购物才是其真实面目。

    容易遭遇旅游陷阱。一些旅行社自定的行程表存在着行程安排模糊和不合理的情况,学生相对成年人更容易遭遇旅游陷阱。

    夏令营良莠不齐。特别是一些旅游形式的夏令营,参加前组织方介绍说夏令营的活动是学习、拓展训练,而实际上和一般的旅行团差不多,多是游览名胜,带着孩子购物。

    四川省消委会特别提醒准备暑期出游的学生及家长,旅游中要注意安全预防和自我保护。如下榻宾馆时要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要了解旅行社是否给学生购买了保险,对于旅行社承诺为游客投保的项目,应在合同上明确反映。

    报名参加夏令营,要注意与主办方签订合同。要了解主办单位是否具有主办夏令营的经验,应明确带队负责人及辅导员是否受过专业训练,是否有医护人员随队、有无急救措施,活动安排是否科学等。

    外出旅游要选择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消费要索要带印章的正式发票。

    旅游时应随身携带旅游合同复印件,以便在旅游过程中依照合同标准,查看旅行社在吃、住、玩等项目安排上有无问题。如遇旅行社方面违约,可凭合同到相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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