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老乡”买回万元假宝石

发布时间:2016-12-07 13:53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3

  

一外地游客购物吃了亏,消协提醒黄金周消费要当心


  8天的黄金周就要来了,昨天南京市秦淮工商分局向媒体通报了一件旅游途中买到假宝石的案件,并提醒黄金周外出游玩的消费者一定要 当心旅游陷阱,尤其是面对商家的“老乡”牌要当心。

 

  家住河北的王先生随团到南京旅游,参观完雨花台革命烈士纪念碑后,被导游带到附近的一家商店。这家商店的老板自称祖籍河北,与王先生等是老乡,所以全场商品打折卖。王先生很高兴的购买了一块鸡血玉貔貅和几条白金镶宝石手链,总价万余元。可是,出乎他意料的是,回到河北后经当地宝石协会一鉴定,所购商品竟然均是假货。王先生十分气愤,于是向南京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心反映,要求商家退还货款。

 

  接到举报之后,秦淮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迅速找到了消费者反映的购物点,发现该购物点的销售对象为旅行社带来的外地游客,经过现场检查发现,店内商品的标价签上均注明是工艺品,未标注玉石、宝石或其他类型的商品,而营业员在宣传过程中,确实存在编造各种谎言欺骗消费者,该行为已经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而且执法人员还发现,该经营者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从不开具购物发票。对于外地消费者来说,对营业员在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的行为取证困难,加上未开具发票,从而导致维权也容易出现较大难度。

 

  对此,秦淮分局执法人员采取调阅经营者的销售记录的方式,确定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购物事实,要求经营者全数退还消费者购物款13760元,面对工商部门的警告,经营者表示为减少其销售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提出主动上门退还货款,近日经营者派人去河北,当面将货款13760元全数交还给消费者,并表示道歉。

 

  对于即将到来的国庆黄金周,南京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一是要选择具有合法与有效资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二是要签订好旅游合同,明确吃、住、行、游、购等各项内容安排、标准以及违约责任;三是不要冲动购物,尤其是碰到自称“老乡”的老板,在无把握(不识货物真假、不知价格行情等)时,切勿在外购买贵重物品,以免上当受骗;四是购物后核查单据,索要发票,发票内容应写清所购物品的详细内容,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以利交涉,减少损失。(黄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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