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将在导游队伍中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08 10:09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8日,记者从西藏全区旅游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西藏自治区将在导游队伍中实行星级评定制度,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导游等级评比标准,最快有望在今年出台。


  “此举旨在促进导游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导游人员的服务水平。”自治区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说,2009年,全区导游人员苦练内功,加强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的修养,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导游人员,为我区旅游业快速恢复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加强全区导游队伍建设,弘扬先进,经自治区旅游局研究,决定授予9名导游员2009年度“金牌导游员”荣誉称号。他们分别是西藏圣洁导游服务中心的丹增旺姆、杨秀琼、马立君、拉巴潘多,西藏旅游总公司的加央顿珠,西藏山南中国国际旅行社的扎桑,西藏圣地国际旅行社的白珍,西藏日喀则中国国际旅行社的罗布次仁,西藏科技国际旅游社的次松。


  另外,在会上,自治区旅游局授予西藏旅游总公司、山南国际旅行社、日喀则国际旅行社、圣地国际旅行社2009年度全区旅游先进集体,授予布达拉宫景区、雅鲁藏布大峡谷旅游景区景区先进集体,授予雅鲁藏布大酒店、拉萨饭店、日喀则饭店、林芝宾馆、山南雅砻河酒店星级酒店先进集体。


  会上,自治区旅游局对自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4月20日期间,组织游客“冬游西藏”的32家旅行社,给予了奖励,奖励资金总额达65万余元,其中西藏旅游总公司获奖励资金最多,达124650元。(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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