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方称香港导游辱骂大陆游客事件不便索赔

发布时间:2016-12-08 12:2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本报跟踪报道的皖籍游客赴香港旅游被辱骂、被强制性购物的“恶女珍”事件已有处理结果。


  记者从省旅游部门获悉,8月18日香港旅游业议会给省旅游局发来传真,表态:因无合同,不便向香港地接社索赔。


  对此,上传“恶女珍”视频的皖籍游客王先生称“完全无法接受”,并已做好继续维权的准备。


  港方态度
  无合同,不便向地接社索赔


  “他们并非直接与香港地接社签订旅游合约,故本会建议他们按所签订的合约条款向相关的旅行社或单位索赔。” 记者从香港旅游业议会发来的传真文件中看到,对于之前被辱骂、被强制性购物的皖籍游客提出的“诚恳道歉、赔偿、退货”三点要求,港方首先表态:无合同,不便向香港地接社索赔。


  同时,香港旅游业议会还表示,凡是经由议会会员旅行社安排前往已登记店铺购物的内地团体旅客,如对货品不满,可在6个月内凭单据正本办理退款。“有关货品必须没有损划,也没有因使用而致损耗。”在传真文件中港方还特别强调,如果要退货,皖籍游客首先需要通过组团社向有关店铺进行办理;作为港方旅游行业主管部门,香港旅游业议会表示,他们将会做好“通知组团社”、“知会相关店铺”等工作,以确保做好退货安排。


  皖籍游客
  无法接受港方的处理意见


  8月18日,皖籍游客王先生同几位团友在泾县旅游局看到这份传真文件后,逐字逐句地念完一遍,立刻义愤填膺地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香港的处理意见出来了,我们无法接受!无法接受!”


  “按照香港旅游业议会的说法,我们现在就是骂了白骂、气了白气,向香港旅游部门的投诉也几乎成了‘白投诉’!”王先生向记者表示,对于皖籍游客郑重提出的三点要求,港方发来的这份传真文件近似“一纸空文”。


  “我们提出阿珍诚恳道歉、香港地接社诚恳道歉的要求一点都不过分,她骂了我们那么多,道歉难道不应该吗?”王先生语气激动地指出,在港方的处理意见中,竟然一字未提“道歉”之事。


  “关于索赔,我们这个团队是商场做活动回馈的港澳游,全程连行程介绍都没看到,更别说什么合同了!”王先生表示,他们在泾县由金川电力旅行社组团,由宣城的一家旅行社接手交往深圳的旅行社,最后才被送往香港,其中被3次“倒卖”,按照港方的如此规定,已经很难追回团费损失,“但我们在香港被辱骂、被关在城郊的店里强制性购物属实,香港地接社也该赔偿精神损失。”


  最后说到港方承诺为皖籍游客退货提供“打招呼”的方便,王先生坚持认为,此次赴港游中购回的疑似假冒伪劣商品退货,理应由当地旅行社或者组团社承担退货产生的手续和汇款费用。


  “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购物损失的也就几千块钱,为什么要坚持退货?因为我们一定要维权到底!”王先生认真地告诉记者,由于香港旅游业议会给出的处理意见很难让团友们接受,他们已经做好了继续维权的准备。


  “我现在已经在看香港一些基本法律,如果协调不能处理,就算是到香港打官司,我也要说服团友们派代表过去。”王先生表示。


  省旅游部门
  继续帮助维权


  香港首次公布“恶女珍”事件处理意见,不仅让皖籍游客难以接受,我省旅游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始料未及”。


  “我们会继续帮助皖籍游客进行维权。”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皖籍游客对“恶女珍”事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完全可以重新向省旅游质监部门提出跨境协调的申请。


  “需要游客代表列出侵权过程和证据,指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理由,进一步明确维权诉求。”该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此类事件的境外协调,能在15个工作日左右得出协调结果。(实习生 吴云云 本报记者 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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