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酒店实行24小时退房制 交一天房钱住俩“晚上”

发布时间:2016-12-08 12:2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入住酒店,退房结账须在中午12时之前,12时之后要加收半天房费,18时后加收一天房费。这一霸王条款去年曾受到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各地消费者组织的批评。去年8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行业规范》将上述条款删除,随后一些酒店尝试延长退房时间,但大多宾馆酒店在实际运营中仍实行“12时退房”的行规。福建省福州市一家名为“沐思城市”的酒店不久前推出了24小时退房制,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12时退房”与“24小时退房制”有何不同?日前,记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对两者进行了体验。


  ●体验24小时退房更实惠


  8月12日上午,记者打通沐思城市酒店的服务电话,总台服务员这样介绍该酒店的收费情况:“从客人入住时间算起,住店时间不超过24小时,按一天时间来计费。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客人是晚上23时入住,可以住到第二天晚上的这个时间,只需付一天的房费。”记者当即预约了一间单人房,预约入住时间是当天晚上23时45分。


  当天晚上23时45分,记者准时来到该酒店一楼总服务台办理入住手续。在总服务台,记者看到酒店服务手册上清晰地标注着“24小时退房”、“一天等于24小时而是不是12时戛然而止”的字样,服务台右侧的巨大的LED液晶屏上滚动的字幕上也有“福州首家实行24小时退房”的提示。服务人员告诉记者,次日晚23时45分退房,只收一天房价。记者的第一感觉是交一天房钱,住两个“晚上”,挺值。


  一番洗漱之后,已是8月13日凌晨2时许,记者走出酒店来到附近的百合温泉大酒店,到前台准备办理入住单人间的手续。记者声明住一天,服务员给了记者一张住宿登记卡,上面写着退房时间为“8月13日12时”。记者询问,如果在8月13日14时或晚23时退房的话如何收费。服务员告诉记者,如果超过两个小时即当天14时退房,要加收半天房费;如果是当天晚23时退房,则要收两天的房价。记者算了一下,如果准时在当天12时退房,记者实际住宿时间还不到10小时;如果当天晚23时退房,记者实际住宿时间21小时,却被算了两天房价。与24小时退房制收费模式一比较,其差异不言自明。


  ●评说体现顾客至上理念


  “实行24小时退房制给消费者的感觉不仅仅是更公平,更多的是给消费者提供了自主选择退房时间的便利,体现了顾客至上的理念。”在沐思城市酒店,一位来自广东的客人刘先生对记者说,大多数的旅客可能不会住满24小时,但实行24小时退房制可以让客人更从容自如地安排行程,更人性化。“实行24小时退房制是酒店董事会确定的长期经营模式,它在提高入住率的同时也提升了顾客满意度,无疑是双赢的策略。虽然从短期来看会减少酒店的收入,同时增加了保洁费用和员工费用,增加了经营成本,但这是消费者人心所向。由此大量增加的顾客将提高酒店客房使用率,提高经济酒店效益,从而降低成本压力。”沐思城市酒店总经理李璟琪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酒店5月份开始试运营,当月入住的客人不少是冲着24小时退房制而来的。现在,酒店没有预约已经难以订到房间了。


  ●现状“12时退房”有松动


  记者在福州市采访时了解到,“12时退房”坚冰正渐渐融化。该市一些经济商务型酒店纷纷为会员“开绿灯”,如客户有延时需要,只要提前告知酒店,基本上都能延至下午1时或者2时退房,但普通住客仍需在中午12时退房。记者电话采访了几家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如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福州西湖大酒店、福州世纪金源大饭店,他们尽管对外称退房时间是中午12时,但特殊情况也可“特殊”处理。福州山水大酒店表示可延至下午1时退房,福州大饭店可适当延至下午2点退房。而福州西湖大酒店则可以在当天房间不紧张的情况下,可延迟到下午3点。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段建平表示,虽然去年修改的《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行业规范》删除了“12时退房”这一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酒店还在实行12时退房的惯例。沐思城市酒店实行24小时退房的做法打破了行业坚冰,增强了顾客的自主选择权和信赖感,保障了住宿消费公平,是一个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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