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旅行社频被酒店“放鸽子” 客到门前房价跳

发布时间:2016-12-08 18:5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亚心网讯(记者 曹华)“乌鲁木齐已没有一家酒店还在执行与旅行社签订的协议价格,想怎么涨就怎么涨,房价都超出30%左右了。就是这样,旅行社还常常被突然退房、提价困扰。市场已毫无规矩和诚信可言。”


  近日,新疆金桥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吴常华感慨地说。在吴常华手中,握着年初与两家酒店签订的订房价格协议书,而现在看来,两份协议书更像是对现实的嘲讽。因为从6月下旬开始,乌鲁木齐酒店房价便一路飙升,酒店纷纷毁约,上调给旅行社的优惠价。


  在一家三星级酒店签订的协议上,记者看到,酒店给旅行社的旺季标间报价为440元/间,“实际上早涨到540元了,低于这个价,酒店根本不给房,有协议也没用。”吴常华说。


  旅行社:一个月遭三次毁约


  新疆万里旅行社经理苏娅也在为酒店违背合约强行涨价一事而气愤。7月20日,旅行社向一家四星级酒店预订了8月3日、4日的10间房准备接待重庆游客。发出预订单后,酒店也发回执单确定了房价为500元/间,可到7月23日,酒店突然告知,房价提到799元/间。


  “尽管我们一再强调旅行社已与游客签约,提价会造成6000元的损失,但对方根本不考虑已有预订的事实,强行涨价。”苏娅说,他们将此事反映到旅游管理部门,但管理部门表示爱莫能助,因为这属于企业间的合同纠纷,需要通过法院解决。最终旅行社无奈改住别的酒店。


  星级酒店如此,快捷酒店更甚,使得旅行社一个月遭3次毁约。


  “6月20日,我们在一家快捷酒店订了20间房,每间180元。7月7日,当我们再打电话准备增订5间房时,这家酒店竟然告知房价已涨到260元/间,而且之前订的也必须按现价执行。另一起是我们前一天发去订房单,第二天就通知不算数,房价要上涨。”苏娅说,最后旅行社被迫更换酒店。


  相比之下,新疆海外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助理孙成武更不幸。7月27日,旅行社接待的一个团计划当天返乌入住一家四星级酒店,结果在游客快到前的3个小时,酒店通知房间取消,因为要接待一个大型会议。


  记者采访的10家旅行社均向记者证实:所在旅行社发生过酒店与其毁约的情况。


  通常每年年初,酒店都会上门与旅行社签一个价格协议书,制定出平、淡、旺季给予旅行社的优惠价,希望以此加强双方的合作。而旅行社也能心中有数,根据游客需求安排入住酒店。


  “以往酒店与旅行社大都执行了协议价格,但今年毁约的情况非常普遍。”新疆海峡国际旅行社计调员马庆华说,全疆各城市酒店预订执行最好的是克拉玛依,最糟的是乌鲁木齐,他们没发现一家酒店执行协议。而且乌鲁木齐酒店价格涨幅大、调价频繁,三星级酒店旺季标准间由240元涨到340元,甚至有380元的高价,常常是刚订完房又调价,让旅行社措手不及。


  酒店:年初定价时未料行情火


  对于涨价和毁约,酒店持何态度?


  “酒店主要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每个酒店都有自己的营业计划和任务,管理者都希望能在旺季尽可能地提升业绩,以弥补淡季的不足。今年由于客人持续爆满,酒店只好不断涨价,三星卖出四星的价,五星则卖出超五星的价格,很普遍。”乌鲁木齐一家五星级酒店销售部负责人向记者坦言。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由于酒店给旅行社的协议价是在年初签的,大都没预料到旺季的行情,因此在签约时,是按照去年的价格签订的。“结果房价一上涨就透支了协议价。如果还按协议价执行,酒店损失太大了,有的协议价还不到市场价的一半,为了自身利益,酒店只有毁约”。


  而记者了解到,酒店给旅行社的团价除了低于散客外,每间房旅行社还能提成30元左右的利润,比如游客入住的是300元的房间,那么酒店能收到270元,30元给了旅行社。从这个角度来说,无论酒店涨价多少,旅行社都应该是有利可图的,为何还对酒店涨价不满呢?


  “主要和旅行社的收入来源有关。”一家酒店负责人分析说,旅行社的收入主要来自游客行程中的购物及自费项目的提成,酒店房价或车费上涨意味着游客旅游成本上升,不仅会减少游客数量,还会减少游客花在购物等与旅行社收入相关方面的投入,从而降低旅行社的收入。因此旅行社是最希望游客花最少的钱在住、行上,花最多的钱在购物和自费项目上,但从酒店方面考虑却正好相反。


  “虽然我们没有执行协议,但不会有什么压力,酒店不直接和游客发生利益关系。况且,在定价方面,酒店历来掌握话语权,因为酒店的客人不全是靠旅行社。”一位酒店经理说,旺季毕竟只有3个月,即使与旅行社有不愉快,还有9个月的时间来弥合双方的关系。


  然而这种解释却未得到旅游界的认可。


  新疆旅游商会常务副会长、二道桥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唐晓智表示,乌鲁木齐酒店目前的涨价已超出正常范围,尤其是毁约涨价,对旅游市场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首先是随意涨价、违约涨价现象非常普遍。二是由于违约给旅行社带来亏损,逼着一些小旅行社通过向游客加价或增加游客自费项目的办法来弥补亏损;有的旅行社为了补回亏损,甚至降低住宿条件和服务水平,造成服务质量下降和违规风险的增加。“虽然目前还看不出是否影响了外地游客的数量,但长期看,酒店的违约行为不利于新疆旅游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影响了新疆旅游诚信的形象。”唐晓智说。


  专家:契约不完善信用体系待建


  如果酒店毁约,旅行社完全可以诉诸法律,为何却只停留在埋怨与自我调整状态?


  新疆金桥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吴常华介绍说,在2003年之前,酒店与旅行社之间订房主要是电话询价,没有协议书。当时旅游市场规模不大,都是酒店为了拉到团客主动找旅行社合作,并逐渐发展到酒店自己制定优惠房价,上门与各旅行社签约。


  协议从一开始体现的就是酒店方面的意图,没有反映出旅行社的意愿。协议中没有任何关于酒店违约责任的内容,却对旅行社有约定,如:不按时日提前交纳定金,酒店有权取消房间。


  “由于酒店与旅行社的价格协议没有违约约定,因此旅行社即使遇到酒店提价导致亏损的情况,也只能自认倒霉,无法维权。”唐晓智说。


  一些遭遇酒店违约的旅行社也向记者表示,对于酒店涨价除了抱怨外,只能接受,没什么好的应对办法。因为已经与游客签约,通常的办法是,要么换到其它还没涨价的同星级酒店,要么自己垫付差价,尽量在游客的其它行程中赚回来。


  新疆大学旅游学院客座教授毕亚丁认为,今年酒店房价包括车费快速上涨并不是成本上升引起的,而是因为大量游客、商务人士的拥入使得酒店投机涨价造成的。


  酒店集体涨价和毁约现象的发生,一来反映出目前酒店与旅行社之间的价格协议关系非常脆弱,平时靠信用维系,一旦出现巨大利润,这种没有约束力的协议就会解体。二来反映出酒店与旅行社在利益分配上的博弈,双方都在争取自身利益,如果不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信誉也将被抛在脑后。


  “与内地相比,新疆旅游旺季只有短短3个月,3个月的收入能决定企业的全年收入,这也让许多人急功近利。而内地旅游市场由于发展时间较长,政府管理细致,诚信体系建设完备,整体上较为规范。”毕亚丁说。


  新疆旅游专家张丹林认为,目前旅游纠纷只适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诉诸这些法律程序相对复杂。


  酒店毁约问题比较容易认定,政府管理部门可尝试引进信用管理体系,对旅游从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考评,建立奖惩制度。同时旅行社可以积极参与酒店价格协议的制定当中,制定一个较为灵活并具有可操作性的价格涨跌机制。一旦确认能以严格的合约来确定,就能保证旺季价格涨跌的合理性,而减少随意和投机性的存在,促进新疆旅游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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