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查旅游价格行为 部分购物点商品回扣有六成

发布时间:2016-12-10 16:49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从去年12月开始,我区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201家注册旅行社、142个收费景区(点)、237家星级宾馆和160家购物点等与旅游相关的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检查。截至今年6月20日,查出涉嫌价格违法金额182.17万元。8月6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了解到,检查中发现,旅行社、景点、宾馆酒店、购物点以及导游服务中心在经营过程中均存在问题,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记者 肖世艳)


    旅行社 部分线路零负团费诱客


    检查中发现,个别旅行社存在零负团费问题,地接社以略低于成本的价格接受外地游客,然后以景点、购物点返佣或小费弥补亏损。因此,检查人员提醒,在报名参团旅游时,切记货比三家,不能一味追求便宜。如果在同样标准的住宿、游览景点、餐饮安排下,价格还能少20%或者更多的,很可能就属于零负团费。目前,东南亚、港澳及海南游属于零负团费问题比较多发的线路。


    此外,检查人员发现,个别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未在合同和行程单中列全需收取的费用;一些旅行社明码标价时未公示价格举报电话,宣传广告上出现“××元起”、“特惠价”、“本周巨惠”等不规范语言等。


    景点自费景点门票水分较大


    一般来说,交给旅行社的团费包括部分景点门票费,这一部分费用旅行社是无利可图的,旅行社主要是从游客自费游览的景点门票中赚钱。由于自费景点跟旅行社都是有协议价格的,行程中自费景点越多,旅行社越赚钱。为平衡旅行者、旅行社、景点多方利益,政策规定,景区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价格优惠率不能高于20%,然而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有部分景区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价格优惠率高于20%。


    据了解,目前,广西执行的景点门票价格是: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但是,检查中发现,有些景点未严格执行青少年门票半价优惠政策,用身高低于1.4米的规定来界定未成年人半票的范畴;个别景区将青少年门票标准定为全票价的60~70%。


    此外,还发现一些景区将观光车车费、导游服务费纳入门票价格捆绑收费;部分景区票价公示牌(表)未公示减免优惠的具体政策,或未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文公示票价,或捆绑标示全票、没有将分类的景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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