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赴马游客 退机票遭拒

发布时间:2016-12-11 13:22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继马航MH370航班失联之后,中国游客又在马来西亚仙本那被绑架,两起事件让原本计划前往马来西亚的中国游客打起了退堂鼓。


  今天上午,记者从中国法律云服务平台北京盈科律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律云,网友可通过电话、官网、微博等方式寻求法律维权服务的平台)获悉,已经有近500名购买马来西亚亚洲航空公司机票的游客,在退票要求被拒绝后申请了法律援助。


  今年2月初,来自北京的李女士和她的3个朋友购买了亚航前往马来西亚仙本那的机票,共计花了1万多元,预计起飞的时间是今年9月。


  “马航的事情出了之后,自己就开始担心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的安全性,不过因为自己购买的不是马航,所以还没有想过退票。可后来的绑架案正好发生在我要去的仙本那,心一下子就悬了起来。”李女士告诉记者。


  上午,记者联系到了同样在亚航购买了前往马来西亚机票的王女士。“我们是去旅游的,提心吊胆地还怎么玩儿。”王女士说。


  随后,李女士和王女士向亚航提出了退票申请,然而都遭到了拒绝。“亚航给出的答复是没有接到通知,我们退票属于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李女士说。


  上午,记者拨打了亚航的客服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了解到,亚航属于马来西亚第二家国际航空公司,属于廉价航空。记者在亚航官网上的“费用规则”中看到,“目的地更改”、“航班和增值服务退款”均不被允许。乘客购买机票时也知道有不支持改签和退票的条款。


  然而,记者在一个名为亚航退票的消费者QQ群中看到,大部分乘客认为,他们的退票原因是马来西亚的局势动荡,而不是个人原因,因此坚持退票或者改签。


  随后记者咨询了律云的袁兴群律师。袁律师表示,截至目前,律云已向约500名游客提供维权咨询,200余名旅客已提交了详细的购票信息。据乘客的普遍反应,退票的主要理由是担心去马来,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律师说法 旅客退票理由合理 符合情势变迁原则


  袁律师认为,亚航在中国经营就应该适用中国法律,《合同法》、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可以作为乘客退票的依据。


  “旅客运输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购票的行为并不代表合同已经生效。如果因为旅客自身原因退票,那么旅客需要承担责任。目前,国际上很多国家都在使用情势变迁原则。根据该原则,如果现在国际形势和刚开始签订合同时的情况相比发生了改变,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判定是否解除合同。”


  袁律师认为,乘客的退票理由是合理的,符合情势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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