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旅游局召开学习贯彻《江苏省旅游条例》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6-12-11 16:0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江苏省旅游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631日起施行。《江苏省旅游条例》是一部产业促进条例,是一部行业管理条例,也是一部规范条例。它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规范旅游行政执法的监督行为,是引领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制保障。201634,无锡市旅游局召开学习贯彻《江苏省旅游条例》工作会议,市旅游局副局长柳永红、副调研员蒋瑞兴、市各相关旅游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旅游局柳永红副局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会议对全市旅游企业学习贯彻《江苏省旅游条例》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   认真学习《江苏省旅游条例》全市各旅游企业要认真制定本单位学习、宣传的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江苏省旅游条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让全行业旅游从业人员熟悉、了解、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并主动把条例的各项原则精神融合到旅游服务接待的工作中,推动我市旅游行业转型升级发展,为旅游者提供规范、优质的旅游服务接待工作。二、   要做好宣传工作《江苏省旅游条例》是一部特别强调保护旅游者权益的保障法,我们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把条例的精神和主要内容让社会各界广泛的了解,引导和培养旅游者文明旅游,健康旅游,让旅游者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切实把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例如: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机制,旅游投诉处理机制以及旅游促进、旅游规范、旅游安全等一系列制度,只有制度落实,条例才有用武之地。四、     严格依法办事旅游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发展方式,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强化旅游市场监管,特别是要把人民群众最为关心,长期困扰我市旅游业发展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治理好,解决好,让条例最大限度的发挥效力,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条例的施行对旅游业发展和旅游市场秩序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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