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在全省率先成立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12-11 16:0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

       随着来苏州游客的逐年增加和游客维权意识的增强,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也日渐突出。为了更好的服务游客,加强对旅游市场的有效监管,5月19日,苏州市旅游局联合市司法局成立苏州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志着苏州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正式确立,为全省首家。

 

       苏州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共有7名人民调解员,设主任1名,其中3名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可调解的旅游矛盾纠纷涵盖四个方面:一是当事人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二是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的;四是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调委会调解旅游纠纷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调结。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30个工作日内调结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调解期限,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60天。

     苏州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对于提高旅游纠纷化解效率,保障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苏州旅游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质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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