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学习国务院颁布并将于5月1日实施的《旅行社条例》,认真领会《条例》中的新政策、新要求和新变化,4月15日,省旅游局在南京举办宣贯会,特别邀请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蔡家成副司长对《旅行社条例》进行培训。省旅游局唐建国副巡视员主持会议,部分市旅游局分管领导,各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质监所所长,省属和南京市属旅行社总经理近500人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蔡家成副司长就新《旅行社条例》与即将废止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在旅行社的设立、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以及罚则上的不同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讲解,尤其对目前出现的新问题、新变化重点加以分析。此次《条例》修订是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进行的一次全面修订。修订工作着眼于实现旅游业转型升级战略需要,着眼于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着眼于紧密结合旅行社行业发展实际和发展趋势。其修订内容体现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原则。取消了旅行社类别划分,进一步降低了旅行社市场准入门槛,减轻了企业负担,并且对外资进入进一步放宽了开放领域;体现了加强政府规制与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既增加了加强政府规制的条款,又增加了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条款规定;体现了鼓励改革创新与科学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对旅行社经营行为作了全面规范,鼓励旅行社改革现有经营发展模式,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科学发展;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国民旅游的原则。进一步消除了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体制性障碍,有利于促进其发展网络经营,建立批零体系,为国民旅游提供最大便利。
省旅游局唐建国副巡视员在会上要求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把《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积极应对当前金融危机,开创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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