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组织各级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学习最高法审理旅游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16-12-12 10:29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11月2日,江苏省旅游局质监所组织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结合今年全省旅游投诉处理情况及世博旅游出现的问题,讨论汇总形成了旅游纠纷常见问题的处理原则。


    借助此次学习讨论最高法司法解释的机会,江苏省旅游局质监所宣贯了省旅游局新颁布的《江苏省旅游行政处罚程序》,并邀请旅游质监投诉处理专家围绕旅游纠纷常见问题结合实例作专题讲座。全省各地级市、区县旅游质监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了此次学习讨论会议,吴中区各景区相关负责人也参与旁听。


    省旅游质监所叶凌波副所长要求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最高法出台的审理旅游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并对当前旅游产业空前大发展的情况下不断完善旅游纠纷处理、旅游质监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作了发言,强调这是实现旅游发展方式转变、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需要;也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依法行政的需要;更是解决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目前人民群众对旅游质监执法工作的内容和范围还有较大的理解误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本身也需要不断适应和解决旅游经济快速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省旅游质监组织这次培训,旨在明确旅游质监执法机构的性质和任务,进一步加强旅游投诉受理工作,积极开展旅游行政执法,进一步提高旅游质监执法队伍素质等多个方面展开了深入学习和研讨。


    各地方旅游质监所也针对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典型案例进行了交流探讨,南京市旅游质监所交流了对前阶段引起较大社会反响的南京游客珠海遭导游辱骂事件的处理情况。参加培训的学员认为,随着新《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实施和最高法院相关规定的颁布,为旅游质监指明了工作方向,纷纷表示省旅游质监所组织的这次培训对今后有效开展旅游执法工作十分有益。


    此次学习讨论会议得到了苏州市吴中区旅游局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吴中区通过举行景区(点)、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管理培训考察和服务质量交流提升,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综合整治等系列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建立乡镇旅游监察中队队伍,逐步实现旅游质监体系全覆盖,推行旅游质监和服务质量信息定期公示制度,建立并完善旅游质监体系和服务质量信息发布平台。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开拓了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新局面。(省旅游质监所、苏州吴中区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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