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旅游局发布台湾游警示

发布时间:2016-12-12 11:1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根据国家旅游局《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的旅行社实行准入制,需要经过批准公示的旅行社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目前,经批准公示的江苏省可以经营台湾游的旅行社分别是江苏省中旅、苏州国旅、南京中北友好国旅社、江苏舜天、中青旅江苏国际旅行社、江苏海外旅游公司、苏州青旅、无锡中旅等8家,这些旅行社也是在接到旅游管理部门的相关批文,并且与台湾方面旅行社签署合作协议、培训领队等工作开展之后,方才开始组团业务的。南通目前暂无旅行社获得经营台湾游资质。


    根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而台湾游又属特许经营,目前国家旅游局还不允许委托经营。因此,为切实维护市民游客的权益,市旅游局警示:南通任何一家旅行社都不得经营台湾游,也不可以发布宣传广告。若查证此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市旅游局将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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