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两家旅行社无资质揽客被查

发布时间:2016-12-12 12:05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2


    “五一”前夕,市旅游园林局联合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根据游客前期举报,对我市旅游市场存在的一些违规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了两家旅行社的无资质揽客行为。旅游部门提醒游客,在出行前一定要核实旅行社是否取得相关资质,免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一:没有“台湾游”资质,却代为揽客


    今年2月,游客张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家旅行社打出“台湾环岛八日”的广告,称每人只要4880元就可成行。因为市场上大多数旅行社的同类产品报价都在5000元以上,心动的张先生于是根据广告上留下的地址,来到该旅行社准备报名。可在签合同时,张先生发现对方盖的章是另一家知名旅行社的,于是找到负责人质疑,对方含糊其辞。张先生于本月中旬向市旅游园林局质监所举报。


    昨天,执法队伍来到位于淮海路的这家旅行社,发现了几十份近期报名台湾游的游客资料,以及收据、乘车凭证等。老板崔某称,“台湾游”的广告确实是他们登的,但因为他们没有经营台湾游的资质,所以就和另一家有资质的旅行社达成了协议,“我们只是代为收客,然后把客人转过去,由他们组团。”崔某说。


    市旅游园林局质监所相关负责人说,我市只有5家旅行社有赴台游组团资质,其他旅行社都不能经营赴台游的业务,也不能通过委托代理的方式代为报名收客,该旅行社的行为涉嫌超范围经营。他们将按照《旅行社条例》,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案例二:打着“分社”招牌,拿不出经营许可证


    今年春节期间,游客马先生参加了一家旅行社组织的“哈尔滨四日游”。合同中写明了住宿为四星级宾馆,可到了哈尔滨后发现住的宾馆十分简陋,根本就不是四星级的。和导游交涉后,对方态度恶劣,不同意调换宾馆,并声称要“甩团”。双方协商未果,马先生遂于日前向旅游部门举报。


    昨天,执法队伍来到位于七家湾的这家旅行社,发现竟然是一户民宅,里面只有一男一女。屋内摆放的经营许可证上,写的是桂林一家旅行社南京分社的名字。不过,抽屉里的旅游合同、收据上盖的却都是大连某旅行社的章,对外宣传的广告单和给游客的行程单上,落款也都是大连某旅行社,对方承认他们确实以大连某旅行社南京分社的名义收客,但却始终拿不出分社的经营许可证。


    执法人员称,相关法规规定,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到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旅行社的行为涉嫌无证、无资质经营,他们将依法对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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