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经验 交流体会 南京区县旅游行政执法培训班在高淳举办

发布时间:2016-12-12 13:0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南京区县旅游行政执法工作,按照今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南京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6月23—24日,在高淳桠溪望玉岛度假村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区县旅游行政执法培训班,特邀江苏省旅游局、南京市法制办和建邺区法院的同志就旅游法规、行政处罚程序等内容作了专题讲解,全市13个区县的行业分管领导和管理科长参加了学习和培训。


  培训班上,唐勇所长首先总结了上半年全市旅游投诉处理的总体情况。截止6月份,全市共受理旅游投诉107件,其中交由各区县旅游部门办理的42件,已全部按时按质办理完结,满意率100%。针对目前各区县旅游行政执法工作中行政处罚案件的零记录,唐所长指出,下半年各区县要搭建好行政执法的框架,积极与法制办、财政局等部门沟通,有条件的区县要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1-2件简易行政处罚案件,进一步深化区县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在培训学习结束之际,王善坤副局长就区(县)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提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在旅游质监执法工作上,各区县要统一思想和行动,不能存在“一靠二推三抱怨”消极态度,有的区县对旅游质监执法工作还有畏难、推诿的情绪和态度,这是不对的。按照国家、省、市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各区县旅游部门应当责无旁贷的承担起本辖区内的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同时,也希望各区县之间形成“学、赶、超”的好风气和好作风;二是加强多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各区县旅游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旅游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对辖区内的旅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旅游市场的监管能力;三是加强旅游质监队伍建设。在市级旅游质监部门和区县旅游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区县一级的旅游质监所或旅游行政执法大队。目前,全市只有高淳县旅游局成立了旅游质监所,这与当前的旅游发展形势和工作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率先成立旅游质监所或旅游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壮大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培养出更多的旅游专业人才。


  最后,各区县旅游局还就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区县旅游质监执法工作进行了座谈,白下区商务(旅游局)和浦口区旅游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增强了大家做好旅游质监工作的信心,学习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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