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全面启动2012年度特困职工证申报和年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6-10-30 17:3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5

    丰县总工会旨在进一步加强特困职工管理,更好地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积极发挥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作用,推动送温暖工程的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逐步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总工会全面启动2012年度特困职工证的申报及年审工作。

    申报对象:建立工会组织的各企事业单位中的困难职工,并与用人单位有明确劳动关系的职工(在职和进城务工人员);退休退职人员、失业人员(须是工会会员)。纳入低保者不再办理特困证。

    申报条件:低收入职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退休退职人员、失业人员并因有特殊原因未进入低保的。(2)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但不超过低保标准10%非低保职工家庭。(3)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但不超过低保标准20%非低保单亲家庭。

    大病致困家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的,且家庭成员身患癌症、白血病、严重尿毒症、腹水性肝硬化等的职工家庭,当年医药费用较高(提供疾病证明,今年以来自负医药费数额),致使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2)家庭成员身患大病,且当年医疗总费用超过本年度家庭总收入2倍。

    特殊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但不超过低保标准30%,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低保职工家庭:(1)子女正在上高中或大学的。(2)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和成年的未婚子女)因残疾或意外伤害失去劳动能力的。

    特困职工证的申报及年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基层工会调查、公示、申报阶段7月1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各镇、系统工会审核阶段7月30日前完成;第三阶段,县总工会审核确认、发证阶段8月20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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