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监管要做好八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12 17:2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1月31日,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江在全国旅游监管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旅游法》即将颁布实施,我国旅游监管工作环境将发生很大改变,各级旅游监管部门要抓住机遇,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争取在旅游监管领域有新动作,取得新突破。


  这八方面工作分别是:一是以《旅游法》颁布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治旅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二是以全面实施《旅游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为重点,稳步推进质量强旅战略目标的实现。三是以完善旅游投诉处理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要保障旅游投诉渠道的畅通,做到投诉电话有接听、投诉信件有反馈、处理结果有公示,逐步推行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公布旅游投诉信息;推广使用“旅游质监与投诉系统”,争取年内各级质监机构对该系统的使用率达到100%。四是以推广应用“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为核心,推进旅游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要进一步提高系统的覆盖率,力争到年底前实现赴台游组团社使用覆盖率达到100%,出境游组团社使用覆盖率超过90%,其他旅行社使用覆盖率超过50%,城市推广应用覆盖率超过80%;要拓展系统功能,今年“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开发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开发运用“旅游电子行程单管理”、“旅游保险备案管理”两个子系统,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做好推广培训工作,争取年底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能够使用在线移动设备开展对“旅游电子行程单”的检查。五是以整顿赴台游为重点,大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六是以旅游标准化试点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旅游标准的宣贯实施。七是以推动旅游企业发展为宗旨,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要认真对照41号文件,积极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争取把给予旅游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八是扩大“游客满意度调查”范围,推动调查成果转化为旅游监管工作的手段。(首席记者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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