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旅行社组织了30人赴某地区旅游。按照合同约定,旅游者于返回日乘某次火车硬卧返程。地接社难以买到约定的车次车票,购买了其它车次返程车票。旅游者明确表示无法接受,要求旅行社给予赔偿。由于双方分歧过大,结果旅游者滞留在旅游目的地。
案例中,某旅行社未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为游客提供车票,游客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具体数额,按合同约定确定;若合同未约定,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担因这一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损失,并支付直接损失20%的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游客在旅行社未能按约定提供车票后,自身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主张赔偿。因此,游客滞留旅游目的地而产生的扩大的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律师提醒,旅行的交通工具及标准是旅游合同的重点条款之一,因此游客在与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查该条款,以免在旅游途中影响旅行的好心情。目前,组团社和地接社合作模式的旅行团较多,在与组团社签订合同时,最好事先了解与组团社合作的地接社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