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之间发生冲突,一年后伤者走进法院索赔

发布时间:2016-12-13 20:11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外出旅游期间,被同住一室的一名大学老师殴打,导致身体多处受伤。事后,伤者以这次遭遇致使自己出现性功能障碍为由将该大学教师告上南京玄武区法院,索赔26万余元。昨天,玄武法院孝陵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33岁的许先生是我市一家公司职工。许先生诉称,去年7月他到北京旅游,与南京某高校的体育教师程某住在同一个标准间内。当月30日早晨7点多钟,许先生下楼就餐后回到自己房间,同屋的程某正好打开电视;20分钟后,程将电视关上,并把窗帘也拉上了。房内的光线立刻变得很暗,许先生觉得不舒服,就将电视重新打开。不料此举招来程某不满,立即又将电视关掉。因此,双方发生争吵。争吵中,程某拿起一瓶矿泉水,猛击许先生头部。许先生倒下后,程某又伸出双手将许先生抓起,往墙上、门上顶撞,并用右拳猛力击打许先生的腰腹和心窝。许先生还说,一年过去了,自己的头部、左臂、左腰、腹部、腿关节损伤严重,并且还出现了性功能低下、阳痿等症状,肉体和精神均十分痛苦。为看病,他已经花去医疗费7000余元。经仔细考虑,许先生决定给自己一年来的痛苦生活讨个公道。

  在昨天的庭审中,程某承认自己打了人,但认为在这件事情上双方都有过错。此外,他还认为许先生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索要精神损失更是于法无据。由于许先生提供的医疗费、交通费单据均是复印件,法院要求其在限期内提供原件后再行审理,并宣布休庭。

  来源:金陵晚报 毛蕾

  • 上一篇:港澳游五类人群多交300元 律师:此举不合法
  • 上一篇:深圳姑娘惊魂之余连赞叹:南京人真好!
  •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