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遇车祸,获赔五万三

发布时间:2016-12-13 20:1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随旅行社外出旅游遭遇车祸,导致九级伤残。由于赔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受伤旅客将旅行社告上法院。日前,该案经鼓楼区法院调解,受伤旅客不但拿回旅游费,还获赔5.3万元。

  今年34岁的李先生是徐州市某银行工作人员。2002年9月,他同南京一家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参加由该旅行社组织的成都、九寨沟、黄龙双飞6日游。这年10月3日,李先生乘坐由该旅行社安排的一辆四川当地旅游车,由松潘驶向九寨沟。当晚7点30分左右,该旅游车在行驶途中,与其他车相撞,酿成重大交通事故。李先生受伤后伤势严重。

  事发后,李先生被送往四川省人民医院抢救。几天后,又被转至南京中大医院继续治疗。这年12月21日,李先生伤情好转出院。后经法医鉴定,李先生伤残九级,需进行后续治疗。

  前不久,李先生将该旅行社告上法院,提出赔偿要求。案件审理中,法庭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赔偿意见。

  来源:南京日报 李自庆 殷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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