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重要旅游景区门票三年内不能重复涨价

发布时间:2016-12-14 14:08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物价局获悉,针对个别旅游景点门票频繁涨价的情况,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物价部门要求南京同一景点门票价格3年内不能重复涨价,并合理确定调整幅度。

  物价部门要求,保持经典门票价格在合理水平内的基本稳定。近期将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进行审核,规范门票价格秩序,制止门票价格过快上涨。同一景点门票价格上调频率原则上不低于3年,并合理确定调整幅度。对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重要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制定和调整要按照各地听证目录规定实行听证。门票价格决策听证应公开举行。要合理确定听证会代表的构成,听证代表中消费者代表不少于听证总代表人数的1/3,对以外地游人为主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要保证一定比例的外地消费者代表参加。要规范听证代表产生的程序,确保听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在举行门票价格听证会前,应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或其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告,充分发挥听证制度的作用。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及学生应适当优惠,对残疾人、儿童等实行免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有条件的地区,对公益性城市休闲公园,可逐步实行免票开放。

  来源:南京日报 编辑: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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