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三星"不能用了 南京规范旅行社旅行社行为
发布时间:2016-12-16 15:4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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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三星”之类的字眼下月15日起不能再用了。日前,南京市物价局联合市旅游局召开规范旅行社明码标价行为工作会议,针对部分旅行社当前存在的不明码标价、模糊标价等旅游价格信用缺失现象,出台了《关于规范旅行社明码标价行为的通知》。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南京市旅行社现有400多家,每年接待游客达300多万人次。由于竞争激烈,部分旅行社存在“投机取巧、缺斤少两”的价格违规行为。比如说,以虚假低价招徕游客,然后通过增加自费项目、购物场次等获得差额或回扣,用于贴补成本并赢利;以模糊标价欺骗游客,如标价中“准三星酒店”、“2880元起”等,诱骗游客消费;代办项目违反相关法规,如,代买火车票按规定只能收取5元手续费,很多旅行社的价格清单中,这项收费往往高达30—50元。 近日出台的《通知》明确,从4月15日起,旅行社都必须明码标价经营,主要内容包括: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开标示价目表,包括游览线路、出行天数、餐饮标准等;旅行社标示价格或做广告宣传时,不得使用“××元起”等模糊标价;旅行社安排自费项目及购物活动必须事先征得游客的同意;旅行社不得进行歧视性的标价,如,在同等的交易条件下,对同一个旅游服务产品,不得对不同的游客进行不同的标价等。 物价部门表示,从“五一”开始,我市将开展上述内容的相关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处以重罚。 来源:南京日报 编辑: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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