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小吃将列入保护
朱自清散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里描述的小桥、灯光给世人留下了唯美、浪漫的印象。在不远的将来,这些泛舟河上所欣赏到的美景、在街坊里巷吃到的美味小吃,都有可能列入保护的范畴。草案规定,风景区内的历史建筑、仿古建筑、秦淮灯会、秦淮八绝小吃、古琴艺术·金陵派、历史地名等均属要保护的风景名胜资源。市政府、秦淮区政府应通过提供必要的场所、资金等方式,帮助、支持代表性传承人。
禁止垂钓捕捞鱼虾
鉴于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里人流很大,容易出现不文明现象。就此,草案也规定了不少禁止性行为:倾倒或在岸坡堆放垃圾等废弃物;向水体排放污水;洗涤残留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物品;垂钓、捕捞鱼虾等。另外,风景名胜区水域内也禁止新增排污口,现有排污口要限期拆除、关闭。
乱贴广告最高罚5万
草案还规定了不少处罚行为。如,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设置、张贴户外广告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车辆擅自进入步行街,或在风景名胜区水域内垂钓、捕捞鱼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储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