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南京市玄武湖景区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我局综合法规处于7月28日邀请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翁宁处长一行来到玄武湖公园现场办公,就条例行政执法和监督等问题与我局综合法规处、玄武湖公园管理处进行了指导和交流。
依照条例,市政府法制办进一步明确了玄武湖管理处作为被授权执法主体的执法权限,就内部制度建设、执法文书规范、重大行政处罚报备、行政复议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综合法规处计划于8月份联系市政府法制办,对玄武湖管理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和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培训工作,落实30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工作,并考察学习南京地铁行政执法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落实条例实施的行政执法相关准备工作。
编辑:Ro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