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2名游客赴欧洲游前护照丢失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12-19 12:3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2012723日中午,来自南京、上海,无锡,常州,芜湖等地共计42人的拼团旅客,计划由南京禄口机场前往“意瑞法”参加为期12天的欧洲游。在登机前,该团的组织方上海中妇旅国际旅行社委派的领队发现丢失了全团人员护照,导致42名游客无法出境,在南京禄口机场造成滞留。

此团中有20余名游客,分别在中国国旅(江苏)、南京途牛、南京海外、金陵商务等旅行社报名。由于护照丢失,此次欧洲游已成泡影,游客情绪比较激动,要求组团社及该团的组织方上海中妇旅国际旅行社给予赔偿,并承担护照丢失带来的一切后果。事件发生后,上海中妇旅国际旅行社的负责人许经理随即赶赴南京处理善后工作,将42名游客安置在南京翠屏山宾馆入住,并与游客协商赔偿事宜。724日下午330分,在旅行社和游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有郭姓女游客打电话向南京市旅游园林局质监所投诉,请求旅游局派人赴现场处理,南京市旅游园林局质监所在简单问明情况后,5分钟内派人前往翠屏山宾馆进行处理。在旅行社和游客前期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经过8个多小时的努力,于25日凌晨一点,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此投诉完满解决。

该起事件的发生完全是由于组织方上海中妇旅国际旅行社人为过失造成的,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这起事件给南京市旅行社企业敲响了警钟:

一要全面强化责任意识。目前,正值暑期旅游高峰,出境游、国内游火爆,各单位应全面强化责任意识,领队(导游)在行前,应仔细检查护照、国际机票、出境团队名单、行程等相关资料和物品,在与计调交接时,必须当面仔细核对,同时书面签收,妥善保管,做到万无一失。

二要全面强化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领队(导游)须在第一时间向旅行社报告,并向旅游管理部门备案,寻求处理的最佳方案。若涉及治安、刑事案件应及时报警,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同时,也要做好游客的安抚工作,争取游客的谅解,尽可能把团队损失降到最低。

三要全面强化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处理旅游纠纷的机制。一旦产生旅游纠纷,游客都会提出补偿、赔偿的诉求。各单位应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与游客进行协商解决。切不可随心所欲的承诺、表态,这将给调解工作带来极大的障碍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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