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100辆出租车实行“公车公营”

发布时间:2016-10-31 11:2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9

2013年,新沂市将在全市投放出租车100辆,本次投放出租汽车试点推行“公车公营” 运营模式。

出租汽车“公车公营”,试点在新沂市还是首次,“公车公营”的实质是:出租车及经营产权属于出租车公司所有,出租车从业人员是以承包方式进行营运,出租车驾驶员一次性向出租车公司缴纳安全与服务质量保证金,还需每年缴纳管理费(一年缴纳一次),出租车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的劳动所得全归自己所有。下一步,将在“承包方式”的基础上试点“劳动关系方式”,即车辆为出租车公司购买,出租车驾驶员为出租车公司员工,公司给驾驶员缴纳“五金”,按照驾驶员每月运行绩效等给驾驶员核发工资。这样的“劳动关系方式”,从而对出租车驾驶员要求更高,至少要招聘大专学历和退伍军人,以保障为乘客提供更优质服务。

通过“公车公营”模式运营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共客运服务保障能力,推进新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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