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十条禁令”整肃机关作风

发布时间:2016-10-31 11:27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36

日前,贾汪区委、区政府制订“十条禁令”,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机关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十条禁令”为:严禁擅离职守、上网娱乐;严禁着装不整、举止失当;严禁上班时间不亮牌上岗和不亮证执法等;严禁缺会替会、会风散漫;严禁午间饮酒、酒后驾车等;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严禁公车私用、奢侈浪费;严禁随意外出、公款旅游;严禁传播谣言、搬弄是非;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据贾汪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违反“十条禁令”的,将按照机关作风建设问责办法进行问责。情节一般,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责任人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的方式进行问责;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对责任人采取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停职待岗的方式问责;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责任人采取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辞退或解聘的方式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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