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今年中秋小客车免费通行

发布时间:2016-12-22 14:53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4
交通运输部5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会同有关部门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全力确保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平稳有序实施,切实开好头、起好步,把好事办好。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在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政策统一、口径一致、操作流程统一规范。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中秋节当日应视同国庆节连休日实行免费。据此,今年国庆节小客车免费通行的时间统一明确为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各地不得擅自扩大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避免各省(区、市)免费车辆范围不一致而引发新的矛盾。在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期间,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点)仍应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收费管理模式。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收费车道,应继续开通运行ETC专用车道并确保小客车在免费期间显示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

    有关部门预计,今年国庆节长假为期八天,又是第一个小客车免费通行的重大节假日,届时公路交通流量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公路尤其是收费站周边区域出现交通拥堵的程度可能会进一步加剧。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公路管理机构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在全力做好小客车免费通行的同时,积极做好公路交通保畅通工作,避免出现严重的交通拥堵现象。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各地原则上应暂停所有影响公路正常通行能力的公路养护施工作业。

    通知提出,各公路收费站点遇到车流量骤增时必须增派收费人员,开通所有收费道口,必要时还应及时调整上、下行方向的收费车道。对于交通流量较大且有条件的收费站,要尽可能统一在收费广场的左侧设置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专用通道,实现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车道通行。对于货车等其他需要交费通行的车辆,应保证有足够的收费道口。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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