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京市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办理证件签注的人数逐年递增。为进一步方便市民的证件签注申请,南京警方日前放宽本地居民赴港澳游政策,推出再次赴港澳个人游签注“立等可取”制度。自9月25日起,凡南京市民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需要再次申请赴港澳个人游签注时,无须填写申请表,免交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照片等材料,只需在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通过自助申请机,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完成申请、交表手续后,便可在1小时后领取到所申请的签注。
该便民举措制度将大大缩短市民在申请签注、取证等待环节的时间,原本需要1-3个工作日才能完成的受理审批工作,警方将缩短至1个小时左右完成,申请人将更省时省力。
警方提示>>>
办签注应注意四大问题
一、自助申请“立等可取”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如果市民在非办理时间和国家法定假日申请仍需1个工作日才能办结。
二、申请个人旅游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有100天以上的有效期;申请个人旅游1年一次有效和1年二次有效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需在1年以上。
三、证件有效期不足100天或通行证签注页已用完的,无法办理自助申请业务,需重新申请新证。原个人旅游签注依然有效的,再次申请同一前往地个人旅游签注,原同一前往地有效个人旅游签注将被注销作废。
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能自助申请。
此外,警方还提醒广大市民,目前赴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自助受理唯一地点在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接待大厅(地址:白下区三元巷洪公祠1号,南京市公安局旁),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025-84420254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