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区新生儿将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发布时间:2016-11-01 21:52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0

根据新沂市政府通过的2014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的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新沂市区非农业户籍新生儿在其出生后3个月内,由监护人持户口簿、新生儿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全年标准缴费(按自然年度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当月享受医保待遇;3个月后至12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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