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积极做好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01 21:5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1

 为进一步畅通弱势群体维权通道,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率,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工作,2013年12月27日,鼓楼区人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绿色通道”有关工作的通知》(徐鼓人社〔2013〕74号),要求区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应遵循依法、公正、特事特办的原则,在法定程序限度内,保障处置的顺畅及流程的提速,及时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的快速处理机制。

通知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受理阶段的“快调”、“快立”。要求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建立“首问导诉制”和风险告知制,简化立案和审理程序,拓宽服务范围,可通过提供咨询、调解仲裁建议书、电话、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宣传政策法规,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争取劳动人事争议在调解仲裁立案受理前化解,避免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讼累”。二是裁决阶段的“快结”。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要求推行一步到庭制度、答辩期征询等制度,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应严格依法做出终局裁决,争取在短时间内解决争议,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三是裁决结果的“办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应当优先予以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可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以保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生活不受影响,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尽快得到维护和保障。

通知又指出,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可将有关调解仲裁程序事项的通知、告知、审批类调解仲裁文书的签发适当授权,以减少调解仲裁文书内部处理环节,进一步提高效率,加快服务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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