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包括新沂市区域供水工程、地表水厂一期项目清水输水管线工程等4个项目,新沂市共获得省级补助资金2041万元。省级引导资金的使用坚持“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强化考核、注重引导”的原则,重点支持省区域供水专项规划中的乡镇供水管网项目建设,适当支持重点镇规划和抗震避难场所建设等非盈利性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的获得,对促进改善民生,推动该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